第一次見到阿賢,20歲出頭的他端坐在事務所會議室中,
怯生生地望著裝潢擺設,再將警戒的眼神掃向我。
事情是這樣發生的。
巡邏警員在路上發現阿賢騎著腳踏車亂晃,
攔下一問,卻連話都說不清楚。
正準備帶回處理,單純的阿賢居然吐出一些破碎單字,
表示單車是他剛才在路旁騎樓隨手牽來的。
這些可好了:竊盜罪現行犯。
很快地,案件移送到檢察官手裡,
再通知法扶為智能不足的阿賢指派律師。
我嘗試詢問阿賢為何要牽路旁的腳踏車,
只見到他仿若用盡五官的所有力量,
仍只有空洞嘴型,卻一點聲音也無。
身旁愁容滿面的父親老陳苦著臉,
開始叨念仿若千萬斤壓在這個家庭上的苦水。
原來除了智能不足,阿賢還有語言障礙。
靠著打臨時工支撐家計的老陳一旦外出工作,
阿賢總是管不住雙腳,肢障的母親跟本喊不住。
去年,阿賢跑出門溜達,偷拿雜貨店的報紙,人贓俱獲,
檢察官的緩起訴條件是2萬元處分金,「以示懲儆」。
但誰都知道,這2萬元對阿賢根本毫無教訓效果,
反而像把刀子狠狠地砍在老陳身上。
難怪這回阿賢又偷牽腳踏車,
我看著老陳緊鎖到快要解不開的眉頭,
實在不曉得他究竟撐不撐得住。
老陳接受我的建議,嘗試幫阿賢申請去庇護工場就業,
或安置在教養院內,至少有機會學到技藝,
不至於成天悶在家裡,只想往外跑。
於是幾天後的某個午後,我們三人花費三個多小時,
走遍社會局、勞工局及勞委會就業服務中心。
儘管目前身心障礙者社福資源相當匱乏,
但最後在承辦人的熱心協助下,問到一間位在桃園的教養院,
評估適合阿賢的身心狀況,願意協助安置。
我趕緊準備相關文件,在一週後陪著阿賢、老陳前往地檢署說明。
偵查庭中,阿賢依舊只能用空洞的嘴型,提出無聲的陳述。
我幫忙剛從工地請假出來、衣服上還沾著泥屑的老陳,
向檢察官說明從教養院安置走向庇護工場就業的漸進輔導方式,
絕對比要求老陳付出幾萬元處分金、
或讓懵懂無知的阿賢站上法院被告席,
對他的身心發展更有意義。年輕的檢察官若有所思,
同意盡力幫我們爭取以教養院安置作為緩起訴條件。
看來這次阿賢的再犯,似乎有一絲希望,
不會再以無謂的處分金作為收場。
步出地檢署,老陳一再鞠躬道謝,感謝這段時間的幫忙。
阿賢呆立一旁,靜靜望著父親與律師間的對話。
午後的秋陽灑在他臉上,他或許還搞不清楚自己即將暫時離開父母,
也不懂為何這陣子父親總是愁眉深鎖,
只能聽從老陳的交待,對著我傻傻地淺笑。
但我從他的口型,知道那串無音的單字是在說:
「謝謝」。
我腦海中的印象,就這麼停留在阿賢那發不出聲音的嘴型。
作家張娟芬曾說:「一個年輕時會認真提醒自己『勿忘初衷』的法律人,
將來一定會記得,所有他曾經向法律許下的承諾」。
如果我們年少輕狂時,曾在課堂上為一則又一則
法律人為社會弱勢一方主張權利的憲法或刑事法案例感到熱血沸騰,
甚至承諾過要履行法律作為公平分配每個人的權利義務、落實社會正義的使命,
那麼現在我們在面對來自社會底層當事人的案件時,
就不該對他們窘迫的生活或權利的困境,感到漠然或毫無感觸。
憑著阿賢那句無聲的感謝,我似乎就應繼續秉持那些年,
我們承諾過要走上法律這條路的初衷,
而非以訴訟標的高低、律師費用多寡,作為律師執業的唯一判準。
於是在夕陽中,在地檢署門口,
我望著老陳牽著阿賢,父子二人的身影,
一高一低,逐漸走遠。
若這回檢察官照章辦事,上萬元的緩起訴處分金,
很可能就是壓垮經濟已然拮据的老陳一家的最後稻草。
我不知道檢察官的處理結果是否會符合預期,
但或許藉此機會,阿賢將有機會讓社會上其他關心他的人們,
聽到他說出那句無聲的感謝。
願上天祝福他們一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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