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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底誰有病

10月間,C又被延長羈押。
我們與公設辯護人合作,好不容易取得C授權提起抗告,
居然真的獲得最高法院支持,撤銷原延押裁定,命高雄高分院重為決定。
而法院也在收到最高法院裁定的當天下午,就排定時間召開延押庭。
我只得急如星火地搭上高鐵,直奔高雄。


一如以往,受到精神疾病影響的C,開場先送給大夥半小時左右的個人意見陳述。
好不容易換到辯護人說明意見,我簡單說明依據最高法院發回的意旨,
法院應該重新查明有沒有可能以責付取代羈押、有沒有讓C強制就醫的方式,
而不是繼續延長羈押。

審判長打斷我:「不是嘛,凱旋醫院就說不願意接受責付了。」

Geo:「跟庭上報告,我們請衛生局跟凱旋醫院聯繫過了,其實醫院是願意接受責付的。
我們今天下午還聯繫確認過,衛生局的人隨時在等法院通知,看要不要辦理緊急安置……」

審判長:「(瞪眼)要責付?責付給誰?責付給你嗎?

Geo:「(苦笑,明知故問的爛問題)當然不是我啊,醫院那邊已經說有意願……」

審判長:「(變臉)你說完了嗎?你還要講多久?你知不知道你這樣是在杯葛審判?

Geo:「(搖頭+攤手)我只是希望庭上考量有沒有取代羈押的可能性…」

C:「(突然插話)這個嚴重違反律師倫理、惡毒下三濫的XX律師事務所翁國遠律師,
我根本沒有精神分裂症,他竟然一直#$%^&*……,根本是垃圾!!」

 

步出法庭,望著被雙重夾擊的我,法警搖頭苦笑:「律師辛苦了…」
Geo:「C有精神病還被羈押三年多,他才是最辛苦的,我這算什麼。」
法警:「ㄚ他就ㄒ一ㄠˋㄒㄧㄠˋ的啊…」
Geo:「今天這個法庭裡,最瘋的不是C,還有比他更瘋狂的人。

 

C被診斷為罹患非常嚴重的妄想型精神分裂症,
不但有牢不可破的被害妄想,還有相當強烈的偏執傾向。
而這份偏執,表現在「有沒有精神疾病」這個問題上。
只要有人說他罹患精神疾病,他就會陷入暴怒、出現激動、咒罵、攻擊的非理性行為,
包括上次在法庭中猛力用保特瓶丟擲、攻擊我。

但我突然發現,從之前的審判筆錄記載、
到最近幾次開庭過程,審判長似乎也頗偏執的。
只要我們向法院指出C的嚴重精神疾病、請求法院考量讓他責付就醫的可能,
審判長就會陷入高度不悅,不是揮手制止辯護人發言,就是怒斥為「企圖拖延審判」。

 

如果這就是精神病徵之一的paranoid偏執傾向,
被踩到特定痛處就會變臉、抓狂、ㄍㄧㄚˊ起來,
完全不接受別人的責問或理性溝通,
那麼到底誰有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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